各供应商:
广东海洋大学就下列货物(服务),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
一、项目名称:广东海洋大学2023年新生校园卡制作及维护项目。
二、采购需求:15000张新生校园卡制作及维护。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225000.00元。
四、交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收到学生处提供的相关材料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加密、发卡,验收合格并投入正常使用。
五、说明
1.采购预算金额包括校园卡(含空白备用卡)设计制造、仓储运输、包装装卸、卡片写录、分派等工作,以及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所有含税费用。
2.为确保校园卡的金融安全,所有卡片(含空白备用卡)必须由教育信息中心校园卡管理部负责监管加密,加密费用包含在中标价格内。
3.供应商在招标时不得改变采购需求货物品牌、规格、型号等内容,供货时必须按照采购需求货物品牌、规格、型号等内容供货。
4.货物免费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供方负责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接到质量问题通知,供方应1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解决。
六、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基本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七、招标说明及要求
1.供应商须对采购需求清单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清单内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否则其报价将会被视为无效报价。报价不能超过预算价。
注意: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方式规定填写数字,否则其报价将会被视为无效报价。
2.报名时间:2023年08月13日-2020年08月16日 (北京时间)。
请各供应商在此时间段内在递交下列文件: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授权、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介绍信原件;
(3) 被授权人(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 供应商保密承诺书;
3.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23年8月17日16:00前 (北京时间)。请各供应商在此时间段内在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进行报名登记、递交投标文件,超时不再受理。
4.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海洋大学湖光校区商业中心校园卡管理部。
5.投标文件要求:按照本招标文件《提交文件格式》进行填报、签章并密封提交,不按格式要求填写,漏项缺项,其投标文件将会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6.在投标文件审查时,发现下列情形之一,文件将确定为无效报价:
(1)投标文件没有密封提交;
(2)不按格式要求提交材料、填报数字、签署、盖章;
(3)不按采购需求清单要求进行报价;
(4)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
八、成交原则
1.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要求且报价下浮率最大(即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如果最低报价出现两个或以上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情况,则最低报价相同的供应商须作二次报价,二次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如再次出现最低报价相同,则在最低报价供应商中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2.成交结果在采购人校园网上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成交供应商须于三个工作日内与采购签订合同并开始供货。成交供应商逾期未联系确定供货事宜,采购人可取消其成交资格,由此带来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三年内不得参与采购人采购项目。
九、供货、验收及结算
1.成交供应商须联系采购单位联系人,确定具体交货时间和地点,按要求供货,于交货期内送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2.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后,供需双方共同进行验收。验收按广东海洋大学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相关规定办理。
3.成交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货物,需签订采购合同。
4.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成交供应商交付的货物/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竞价公告规定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并终止合同,由此造成采购人的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承担;
(2)成交供应商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的,从逾期之日起,逾期10天以上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采购人的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承担;
(3)成交供应商未履行售后服务,或者售后服务不符合约定的,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
5.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75000元预付款。全部货物验收合格,收到成交供应商出具的境内供货货物结算款全额正规发票后,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结算款给成交供应商。
十、重要说明
1.本采购公告及需求不发售纸质资料,均以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电子文档为准。
2.如采购公告采购需求列表预算金额与表述不一致,则以采购公告采购需求列表金额为准。
3.供应商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报价行为的合法性负责,如弄虚作假或违纪,经查实后立即取消其报价资格,并将其列入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同时在广东海洋大学校园网上进行实名通报,三年内禁止参加广东海洋大学及附属单位的采购活动。
4.如果成交供应商严重违反项目要求(如延期供货、质量标准不符合要求等),并在收到需方违约通知(包括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后5个工作日内仍未能改正违约行为,需方可立即终止本项目,由此造成的需方经济损失由供方承担。免费质保期内,不能免除供方因货物本身质量问题,所导致的法律责任和由此对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赔偿义务。
5.若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未在供货期内完成供货,禁止参加下一次询价活动,直至完成供货;超过供货期1个月未完成供货,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且在1年内不准参加广东海洋大学及附属单位的采购活动。
十一、询价会议流程
1.截止时间后,评委检查报价文件密封性。
2.评委审查供应商资格和报价文件。
3.评委现场公布报价文件无效情况。
4.评委唱出各供应商报价文件信息。
5.评委根据低价者得的原则,公布项目的成交供应商。
6.评委出具项目成交信息及结果。
十二、联系信息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759-2396048
联系地址:教育信息中心(湖光校区商业中心校园卡管理部)
采购信息查询:http://www.gdou.edu.cn/(广东海洋大学网站)
广东海洋大学教育信息中心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