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广东海洋大学就下列货物(服务),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进行报价。
一、项目名称:智慧实训移动示教推车。
二、采购需求:详见广东海洋大学申购货物清单(附件1、附件2)。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164500.00元。
四、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
五、说明
1.采购预算金额包括货物设计制造、仓储运输、包装装卸、以及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所有含税费用。
2.供应商在报价时不得改变采购需求货物品牌、规格、型号等内容,供货时必须按照采购需求货物品牌、规格、型号等内容供货。
3.质量要求:所有货物必须是未曾使用过的全新货物,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安全标准要求。
4.货物免费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供方负责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接到质量问题通知,供方应1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解决。
六、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且具备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关的经营范围。
2.信用中国查询无不良记录证明。
七、报价说明及要求
1.供应商须对采购需求清单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清单内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否则其报价将会被视为无效报价。同时填报合价。单价与合价均不能超过预算价。
注意: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报价方式规定填写数字,否则其报价将会被视为无效报价。
2.报名登记、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6月2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超时不再受理。
3.递交报价文件地点:广东海洋大学湖光校区钟海楼03011室。
4.报价文件要求:按照本公告《提交文件格式》(附件3)进行填报、签章并密封提交,不按格式要求填写,漏项缺项,其报价将会被视为无效报价。
5.在报价文件审查时,发现下列情形之一,报价文件将确定为无效报价:
(1)报价文件没有密封提交;
(2)不按格式要求提交材料、填报数字、签署、盖章;
(3)不按采购需求清单要求进行报价;
(4)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
八、成交原则
1.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要求且报价下浮率最大(即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如果最低报价出现两个或以上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情况,则最低报价相同的供应商须作二次报价,二次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如再次出现最低报价相同,则在最低报价供应商中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2.成交结果在采购人校园网上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成交供应商须于三个工作日内与采购项目经办人联系供货事宜。成交供应商逾期未联系确定供货事宜,采购人可取消其成交资格,由此带来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三年内不得参与采购人采购项目。
九、供货、验收及结算
1.成交供应商须联系采购单位联系人,确定具体交货时间和地点,按要求供货,于交货期内送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2.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后,供需双方共同进行验收。验收按广东海洋大学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相关规定办理。
3.成交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货物,需签订采购合同。
4.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成交供应商交付的货物/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竞价公告规定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并且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支付成交金额总价5%的违约金;
(2)成交供应商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的/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成交金额总价0.5%的数额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成交金额总价的5%;逾期半个月以上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采购人的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承担;
(3)成交供应商未履行售后服务,或者售后服务不符合约定的,成交供应商应按照成交金额的5%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接受服务,到期拒付货物/服务款项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偿付成交金额总价的5%的违约金。采购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成交金额总价的0.5%向成交供应商偿付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欠款总价的5%;
(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
5.付款方式:
全部货物验收合格,收到成交供应商出具的境内供货货物结算款全额正规发票后,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结算款给成交供应商。
十、重要说明
1.本采购公告及需求不发售纸质资料,均以本公告及附件的电子文档为准。
2.如采购公告采购需求列表预算金额与附件中预算金额表述不一致,则以采购公告采购需求列表金额为准。
3.供应商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报价行为的合法性负责,如弄虚作假或违纪,经查实后立即取消其报价资格,并将其列入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同时在广东海洋大学校园网上进行实名通报,三年内禁止参加广东海洋大学及附属单位的采购活动。
4.如果成交供应商严重违反项目要求(如延期供货、质量标准不符合要求等),并在收到需方违约通知(包括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后5个工作日内仍未能改正违约行为,需方可立即终止本项目,由此造成的需方经济损失由供方承担。免费质保期内,不能免除供方因货物本身质量问题,所导致的法律责任和由此对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赔偿义务。
5.若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未在供货期内完成供货,禁止参加下一次询价活动,直至完成供货;超过供货期1个月未完成供货,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且在1年内不准参加广东海洋大学及附属单位的采购活动。
十一、询价会议流程
1.截止时间后,评委检查报价文件密封性。
2.评委审查供应商资格和报价文件。
3.评委现场公布报价文件无效情况。
4.评委唱出各供应商报价文件信息。
5.评委根据低价者得的原则,公布项目的成交供应商。
7.评委出具项目成交信息及结果。
十二、联系信息
联系人:卿老师
联系电话:18666729109
联系地址:教育信息中心(湖光校区钟海楼03011室)
采购信息查询:http://www.gdou.edu.cn/(广东海洋大学网站)
十三、附件
附件1:广东海洋大学申购货物清单-移动示教车(标配).xls
附件2:广东海洋大学申购货物清单-移动示教车(高配).xls
附件3:报价文件.doc
广东海洋大学教育信息中心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