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管理,提高我校多媒体教室使用效率和设备使用寿命,确保多媒体教学的正常开展,制定本规定。
一、多媒体教室由教务处统一安排使用。
二、多媒体教室主要供我校教师多媒体教学使用,各单位、部门因举办会议、学术报告等活动,需临时使用多媒体教室须提前向教务处申请。
三、在多媒体教室上课的教师必须熟悉有关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技巧,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和说明正确使用;不熟悉设备使用的教师可到网教中心咨询、学习。
四、教师上课前须提前到教室检查、试用主要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向电教部报告;不得私自拆装多媒体设备;教师在课间应关闭投影机,以延长投影机灯泡寿命,下课后须及时关闭投影机与电脑。
五、多媒体教室电脑实行硬盘保护,教师如需安装其他特殊软件或拷贝有关资料须提前与电教部联系,安装或拷贝时须进行杀毒。教师可使用移动硬盘或U盘授课,使用的课件建议安装在网络服务器上。
六、教师在使用多媒体教室后须及时填写《多媒体课室使用情况登记表》。
七、不得在多媒体教室抽烟、吐痰、用餐、乱扔果皮纸屑等,保持多媒体教室的整洁。
八、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本规定由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负责解释。
广 东 海 洋 大 学
二OO七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