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信息中心非编职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非编职工的绩效考核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师生的质量,充分体现绩效考核的作用和意义,特制订本办法。
一、电教管理非编职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1、非编职工必须遵守《电教服务部工作管理规范》并服从部主任的统一指挥,对于违反规定和不服从部主任统一指挥的,则只发放本月绩效工资的70%。
2、非编职工受到师生投诉并经核实的,视情节严轻重给予警告或扣除当月绩效工资。
3、非编职工当月有2次以上早退或迟到的,则只发当月绩效工资的70%。
4、每天下课后必须按时检查关闭自己管理的多媒体课室设备,如发现当月有3次以上不关多媒体设备的,则只发本月绩效工资的80%。
5、非编职工晚上及周六日值班时间不在岗的,则不发当月绩效工资。
6、开展不定期的多媒体课室管理检查,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将扣除当月绩效工资的20%。
二、校园卡管理部非编职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1、非编职工必须服从部主任的统一指挥,对于不服从部主任统一指挥的,则只发本月绩效工资的70%。
2、非编职工受到师生投诉并经核实的,视情节严轻重给予警告或扣除当月绩效工资。
3、非编职工当月有2次以上早退或迟到的,则只发本月绩效工资的70%。
本办法自正式发布之日起执行。
教育信息中心
201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