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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校园网免认证公共接入服务的通知

作者:徐翔来源:教育信息中心 阅读次数:日期:2022-12-05

各单位、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51号)等法律法规及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建设的要求,做好网络安全建设和管理工作,确保校园网络安全稳定运行并尽早完成校园网“等保三级”测评,现就各单位为特定场所申请校园网免认证公共接入服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纳管

各单位(部门)申请开通校园网免认证公共接入服务,须纳入校园网的网络安全监管体系,实行统一管理。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申请时须列明接入场所位置及相应的网络安全责任人,在单位负责人签署《网络安全管理责任承诺书》后方可开通服务。

各单位(部门)在服务开通后,应承担内部公共接入服务的网络安全管理责任,确保网络安全管理工作持续开展,并定期对内部用户开展安全用网的相关培训。

二、严格落实接入授权名单管理

为满足工信部关于网络接入实名制的管理要,各单位(部门)应列明各接入场所使用公共接入服务的终端和人员的必要信息,并在接入场所添置专用的控管设备,以防范未授权用户随意接入校内网络的安全隐患。

各单位(部门)应密切关注用网终端及用户的实际情况,提前5个工作日将变更信息同步至教育信息中心,确保全网“可信接入”管理的贯彻实施。未及时更新授权名单信息的接入场所将暂停服务。

三、申请步骤

各单位(部门)可依照附件格式要求,提交单位签章后的《申请表》至教育信息中心审批,纸质文件递送地址:钟海楼A区03013,电子档(附件一到附件三,其中附件一为签章后的扫描件)同步发送至service@gdou.edu.cn。

获批后,由教育信息中心通知校园网运营方(广东森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通服务。

注:各单位开通服务所在场所的用户接入控管设备,需与校园网建设运维方协调解决。

四、其他说明

(一)服务对象

本服务(校内特定场所的校园网免认证公共接入服务)仅针对校内师生用户开放,在校内的外来服务单位请自行与校园网建设运维方沟通。

校园网建设运维方提供网络接入端口至申请接入单位指定的位置,各单位(部门)校园网公共接入服务所在场所的内部局域网由各申请接入单位自行建设并负责维护。

每学期开学后,请及时更新本单位接入授权名单信息至教育信息中心,确保服务正常使用。

若该接入场所发生网络安全事故,将暂停服务直到按要求整改完毕,同时依据法律法规及学校相关规定予以追责处理。

(二)网络接入性能

本服务为基础保障服务,仅提供有线方式接入,在与校园网建设运维方签订合同范围内,教育信息中心代表学校督促提供稳定出口带宽及到相关场所接入至端口的服务。如需更高性能的出口带宽及网络接入相关其他服务,请用户自行与校园网建设运维方沟通解决。

(三)相关联系人

申请提交:教育信息中心 徐老师 0759-2383690;

施工开通:校园网运营方 曹经理 0759-8203520。



教育信息中心

2022年12月3日